塘桥中心幼儿园园长工作负责制度
塘桥中心幼儿园园长工作负责制度
1.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门的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要求与计划,保证上级精神在本园得到贯彻落实。
2.主持幼儿园行政、业务管理工作,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。协调各条线之间的工作,认真完成保教两大任务。
3.主管全园政策法规、人事、检察、审计等工作。
4.组织制定全园业务科研工作,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及幼儿园科学管理、规模管理和资料管理工作并负责检查实施情况。
5.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,并接受其检查督促。
6.组织制定园内各项规章制度,并监督执行情况。
7.负责召开每周一次园务会议,期初、期中、期末各召开一次教职工大会,认真听取业务园长、教科室主任、年级组长的工作汇报,集体讨论决定全园性的决策和重大事项。
8.依靠和发挥党、政、团的作用,关心工作人员的生活、工作,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。
9.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,管理好幼儿园舍、设备和经费,不断改善办园条件。
10.负责聘任、调配工作人员。指导、检查和评估教师及其它工作人员的工作,并给予奖惩。全面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,做到知人善任,使每个人有用武之地。
11.安排全园的月工作、周工作、日工作。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学习政治和教育理论,密切联系群众,秉公办事,不谋私利,发扬民主,勤奋好学,勇于创新。
12.做好招生、编班、业务档案、资料积累等行政事务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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