塘桥中心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
一、总则
1.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,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,确保幼儿园保教事业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,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。
2.幼儿园的消防工作贯彻“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”的方针,坚持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园内每位教职工都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规定。
3.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和岗位防火责任制,层层落实责任制,实行消防安全目标化管理。
二、消防组织
幼儿园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,园长担任组长,主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,总务主任为防火管理员,各处室主任为组员。消防领导小组的责任是全面负责幼儿园消防工作的领导、组织和宣传,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,检查和落实消防安全措施,组织和采取应急手段,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。
(一)园长为园消防安全责任人,园长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是:
1.贯彻消防法规,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,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。
2.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。
3.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,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。
4.组织防火检查,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,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。
(二)分管副园长为幼儿园消防安全的管理人,应履行的职责是:
1.为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。
2.拟定年度消防计划,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措施,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。
3.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。
4.确保灭火器材完好有效,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,确保消防安全标志完好。
5.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,协助疏散人员、物品,保护火灾现场。
6.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。
(三)防火管理员主要职责:
1.认真负责做好本园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工作
2.明确岗位职责,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并建立记录。内容包括:
(1)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;
(2)安全疏散通道、疏散标志、安全出口情况;
(3)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;
(4)用火、用电、用气有无违章情况;
3.对教职工定期进行消防灭火技能的培训,掌握灭火器材的正确操作。
4.坚持各班各部门每日防火巡查,并由总务处负责安排抽查。
三、火灾预防措施
1.幼儿园根据有关规定,确定园内消防重点部位。
2.园内道路、走廊、楼梯等安全出入口必须保持通畅,不得堆放任何材料、杂物。
3.园内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。对电器设备、线路经常进行检查,发现老化、破损、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,要及时维修,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。
4.园内禁止任何人吸烟、使用明火。严禁幼儿携带烟花、爆竹、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园,不准在园内随意乱烧旧书本、废纸等。
5.坚持对全园师生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,增强消防安全意识,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规,
6.与消防部门保持密切联系,主动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和指导,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设施,杜绝火灾隐患,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。
四、火灾现场紧急预案
1.任何人发现火灾都有义务迅速报警(119),讲清起火地点、单位。任何人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,并派人接应消防车。
2.发生火灾时所有人员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, 使用灭火器等方式。
3.各班教师按指定楼道迅速组织幼儿疏散到楼下安全地带。
4.任何人都有义务保护火灾现场,协助调查起火原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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