塘桥中心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制度
塘桥中心幼儿园家委会选举制度
1.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以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》、《幼儿园工作规程》为依据成立,在幼儿园园长指导下工作的群众性组织。
2.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成立是在班级家长委员会的基础上,由教师推荐,本人竞选,经全体参会人员投票选举产生的。选举通过后,将人员名单在园内公共栏上公示一周,一周内无投诉和反对者,为正式通过。
3.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由各班1-2名代表组成。设立会长1人、副会长1人、团长3人、委员若干人。家长委员会为配合幼儿园的发展和活动的需要,设立家教宣传团、营养讲师团、安全巡视团,各团团长在会长的领导下工作。班级家长委员会在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,园家长委员会有权对各班级的家长委员会工作提出修正和改进意见。
4.家长委员会每学年改选一次,连选者连任。幼儿毕业后,家长自动取消委员资格。
5.家长委员会会长、副会长、团长选举按得票多者为当选,得票相同者由全体参会人员举手表决,同意人数多者为当选。
6.家长委员会会长因子女转园、休学、辍学等因素离园或因故请辞,自其子女离园之日或离职生效之日起,其代理人选由副会长担任,直至原任期满为止。
塘桥中心幼儿园家委会工作制度、职责
为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,及时改进与完善幼儿园各项工作,协调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的和谐发展,促使家园双方密切联系,形成合力,为孩子今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,特成立幼儿园家长委员会。
一、家长委员会制度:
1.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孩子成长、热心教育、热情支持幼儿园工作的在园幼儿的家长、幼儿园园长和领导班子成员、教研组长代表组成。
2.在每学年开始时,要及时发动、组织家长成立新一届家长委员会。家长委员会的家长代表由年级组提名推荐或自荐,由园方行政领导及年级组长审定。
3.家委会成员每学期参加至少1次以上会议,广泛交流幼儿园、年级、班级的学习、活动情况,集思广益,博采众长,并将所了解的新信息、新观念带到幼儿园中来,为幼儿园的发展出谋划策,提供合理建议。
4.幼儿园领导及各班老师要通过家委会及家长小组及时、虚心听取家长对幼儿园、班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不断改进工作。
二、家委会的工作职责:
1.协助幼儿园顺利完成保教任务,参与组织家园活动、社区活动、主题活动、节日活动等等;
2.参与研究和解决幼儿教育教学管理中的重大问题
3.注重提高全体家长的家教水平,动员家长们积极学习科学的育儿知识,并与老师配合,共同提高对幼儿的保教质量。
4.听取、联系、反映全园家长所关注的问题,如教师师德、保教水平、教育质量、幼儿发展水平等问题,采取口头汇报,书面建议等多种形式,对有关信息进行归纳、分析,把急需解决的意见,建议提供给园领导或老师,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改进与提高,以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为目的,热情地为全体家长服务。
6.积极组织好家长经验交流活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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